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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南郴州资兴市财政局遴选公务员
来源:资兴市财政局 日期:2024-03-20 浏览
原标题:2024年资兴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和《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同意,我局决定从资兴市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5名,为确保此次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5名。具体遴选单位、职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资兴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信息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面向资兴市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但未列入遴选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由遴选单位研究决定或由遴选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新提拔职务和新晋升职级在现任职务职级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和职位表中未明确时限的报考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3月25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地点详见《职位信息表》。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 27日。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2024年资兴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单位或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
5.遴选计划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3。报名人数低于1:3的,核减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遴选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职位计划。3月28日在资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取消遴选计划数的职位。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28日17:00前(工作时间)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3月29日公布核减遴选计划数的职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详情见《职位信息表》,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2.面试对象。按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遴选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遴选计划。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内容。根据职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能力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度。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转任。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遴选职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⑴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⑵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遴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市财政局党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报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市财政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并提交市委组织部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转任人员由市财政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遴选单位、遴选职位、拟转任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转任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转任,且不违反关于转任、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财政局党组填写转任相关材料,经市委组织部汇总,呈市委编委会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相关手续。本次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四、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遴选公告及各遴选环节相关信息,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遴选单位。
2.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纪律,诚信参与遴选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计划空缺,按照公开遴选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各职位递补次数不超过1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转任。

五、监督与纪律
公开遴选工作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执行,市纪委监察委驻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0735-3338929。

附件1:2024年资兴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2024年资兴市财政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x